核定征收的固定比例是多少
核定的增值稅一般是核定的收入額。發票未達到核定收入額的,按照核定收入額乘以稅率繳納稅款。超過核定收入額的,按照超出額乘以稅率繳納稅款。審計征收的稅款,實際上是按照確認的收入額乘以稅率計算的。
核定征收分為哪幾種形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
(1)固定金額:直接核定所得稅;定額征收就是每個月給你定一個固定的稅額,你按季度申報繳納。如果:每個月核定為100元,那么你每個季度申報300元。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稅:按照實際發生的收入總額或者成本費用計算繳納所得稅,按照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所得稅。核定征收是指對賬戶不健全的小規模納稅人征收所得稅的一種方式。有定額征收、按收入征收所得稅和按成本征收所得稅。
定率征收則有:
1.按照總收入的一定比例給你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然后乘以所得的稅率,就是你應該繳納的所得稅額。
2.按照成本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你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然后乘以所得稅率,就是你應該繳納的所得稅額。
3.根據支出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的比例,并將其轉化為應納稅所得額。
以上三項(收入、成本、支出)都是稅局根據行業基本情況擠出來的數據,所以并不是對每個企業都公平稅負。
一般納稅人賬目健全,不存在核定征收問題. 《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8〕30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立,但沒有設置賬冊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絕提供稅務信息的;
(4)雖然設置了賬簿
但賬目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不全,導致賬目審核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