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專利被終止了,有想過是因為什么而導致專利權終止嗎?對于專利權被終止的原因,你真的了解嗎?開心財稅整理了相關資料,看完這些你應該就明白了。
一、專利權終止原因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能夠引起專利權終止的原因有:
1、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
2、專利權因專利權人沒有按規定繳納年費而終止;
3、專利權因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而終止。
4、專利權因未繳納專利證書費而終止;
專利權終止后,受該項專利權保護的發明創造便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而無償地使用。
二、專利權終止類型
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20年,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長起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專利權期限屆滿依法終止的,專利局應當通知專利權人,并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后,將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終止。專利局發出繳費通知書,通知專利權人補繳本年度的年費及滯納金后,專利權人在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一個月,專利局作出專利終止通知。
3、專利權人主動放棄專利權。專利權人自愿將其發明創造貢獻給全社會,可以提出聲明主動放棄專利權。專利權人主動放棄專利權的,應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定的表格,提出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只允許放棄全部專利權,不允許放棄部分專利權。
關于專利,其實還有很多問題值得我們思考,比如如何申請專利?專利申請流程是什么?專利被駁回怎么辦?企業應該如何進行專利維權?想了解更多內容,請關注開心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