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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4
商標駁回復審?鞋子商標注冊?
我們都知道,商標申請不可能百分百通過,被駁回的案例也不少,安踏因為“要瘋”商標申請,遭到4次駁回。
要瘋是安踏在籃球板塊推出的一個全新IP,主打“要瘋”系列籃球賽事及相應的體育運動產品,如球鞋、T恤等。
原本看似張揚、富有創意的潮流品牌,在申請商標的時候,卻被商標局認為具有不良的社會影響,而遭到駁回!
安踏公司共申請6件“要瘋”商標,涵蓋5、18、25、28、32、41六個類別。
其中第5類、第25類、第32類已經被駁回,商標已失效,剩下的三枚都處于駁回復審狀態。
被商標局駁回后,安踏公司申請了駁回復審,仍被拒絕,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被駁回,再訴至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又遭到駁回。
其中主要的原因是,“要瘋”二字的含義與不健康的精神狀態相關,會被社會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
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現在看來,安踏申請“要瘋”商標真的很難,接連四次被拒絕,安踏怕是要瘋了吧!
眼看“要瘋”不能申請商標,安踏轉而開始申請“要風”,目前正在等待實質審查,不知道能不能通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