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延續申請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商標過期,如何申請續展
您好,您好,注冊
商標
持續時間
多年后
如果繼續使用
需要
想
申請商標續展時,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如果注冊商標已經過期并需要連續使用,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六個月的寬限期。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十年,從商標先前有效期屆滿之日算起。續簽手續未完成的,注銷注冊商標。
加工方式
有兩種方法可以申請注冊商標續展:
(1)委托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處理,
(2)申請人應直接去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申請。
更新的書籍格式
只有一種文件格式可以續展,即“商標續展注冊申請”。
申請三個步驟
(1)準備申請
提交的申請文件為:
“商標注冊續展申請”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權書”,并直接在接待大廳提交處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登記證復印件
如果申請文件是外文,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名和蓋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根據申請表上的要求一張一張地填寫,并且必須打字或打印。
,每個商標均應提交續展申請書的副本。
,如果您直接來到商標注冊大廳,則應提交經營者身份證的副本;如果您委托商標代理機構,則應提交委托書。
1.如果申請續展的商標是共同商標,則應以代理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2)提交申請
,申請人直接進入商標注冊大廳申請,準備完畢后,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窗口中的工作人員將確認申請是否合格。
1.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將商標申請送交商標局。
(3)支付更新費
續期申請,須繳納人民幣手續費。期限屆滿后六個月的寬限期內提出續期申請的,還應當繳納滯納金。
申請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申請人應當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費和代理費,并從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費。希望可以幫助您希望采用